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学校读书也有“试读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9:4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苟明)小强(化名)转学到沙区天星桥中学约一周时间,学校以“试读期”内表现不合格为由,将他请出了校门。该校校长称,小强隐瞒了在他校读书的经历,而且在校试读时表现不好。律师认为,学校不能剥夺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沙区教委表示没有“试读期”的规定,将积极协调让孩子继续接受教育。

  转校几天后被请出校门

  小强是单亲家庭孩子,其母亲称,他性格较怪,自尊心强。去年中考时,小强以550分的成绩被天星桥中学录取。但小强母亲将其送到了另外一所中学读书。开年后,小强母亲想将其转回天星桥中学,向该校校长称,孩子初中毕业后没有读书,现在想读书了。该校随后接纳了小强,考虑到小强成绩较好,特意将其安排到尖子班。

  2月26日下午放学后,小强在学校门口抽烟被校长发现。接着,小强当着校长的面又点了一支烟。最后,校长让其家长来学校,并告之小强在校表现不好,决定不接收。

  家长想让孩子继续读书

  事发后,小强到班上上课时,被老师当众请出了校门。小强母亲称,孩子回家后情绪非常不好,称自己不读书了。于是,小强母亲来到学校找校长,并向校长道歉,让孩子打电话向校长道歉。小强再次来到学校时,又被请出了教室。校长对小强母亲称,因小强在试读期内不合格,所以学校决定不收了。

  小强母亲称,孩子的行为肯定不对,但他才16岁,又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就这样进入社会,说不定会走上歧途。她希望校长能包涵并收留小强。

  转入学生要经过试读期

  近日,记者来到天星桥中学。校长称,其母亲称此前没有读书,隐瞒了上半期在他校读书的事实,而且,小强来到该校后经常迟到,上课还睡觉。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学校决定不接收小强。校长表示,小强不是天星桥中学的学生,虽然在天星桥中学上了几天学,但学校还没有在转学手续上签字盖章,小强还在试读阶段,他们随时可以不要他。校长介绍,他们学校有规定,转入学生都要经过一个月的试读期。

  小强母亲称,他们已经缴了学费,而且学校开了收据,而且有原校转学证明。对此,校长称,学费和5000元的赞助费可以退还。

  教委表示没有“试读”规定

  沙区教委综教科的陈老师称,对于“试读”的说法,无相关文件表明有此规定。他称,对于小强的事情,他们将从中协调,以让小强继续读书,不流入社会。

  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叶军称,相关法律对试读无明确规定,如小强是试读,那么双方应该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该生持有另一学校的转学证明,又向天星桥中学缴纳了相关费用,在无试读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正式转学成立。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生作为未成年人,无论转学是否成立,他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向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