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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征地重在补偿与安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0:20 法制早报

  -高端访谈-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张晓玲博士认为: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来保证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水平不下 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应当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实习记者邢紫月发自北京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犹如一条奔腾向前的洪流,飞速向前、势不可挡: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城市广场气势恢宏……

  与此同时,耕地却在7年间少了1亿亩。因征地而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有统 计称,60%以上的农民上访是因为土地问题。

  不难判断,与征地有关的法规政策实在承载了农民太多的期待和希望。那么,与土地征用有关,国土资源部2005 年的工作重点是哪些?会有什么新举措呢?

  就此,《法制早报》记者专访了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张晓玲博士。

  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记者:在农村土地征用方面,国土资源部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张晓玲:根据去年国务院的2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一文,今年的农村土地征 用工作主要是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框架之内进行创新,重点强调征地补偿与安置问题。

  记者:那么,今年国土资源部在完善征地补偿方面有什么新举措吗?

  张晓玲:按照28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强调要切实采取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 障。

  具体来说,一是征地补偿标准“30倍上限”可以突破;二是提出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各县 市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三是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 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记者:“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如何加以确定?

  张晓玲:区片综合地价,指的是在土地条件比价一致的地区,制定一个统一的征地价格。

  以前,征地补偿费以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为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大多数土地征 用的范围并不是几亩地,涉及面要广得多,不可能仔细估算每块地的平均年产值。

  今后征地以区片综合地价为补偿标准,这样一个区域内征地的价格都是一样的,不以平均年产值为标准。统一年产值 标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国土资源部2005年征地管理工作的重点。

  记者:是否可以把这看成是对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的新突破?

  张晓玲:区片综合地价是由政府经过测算后规定的。征地补偿价格,应该是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测算出来的,现在可 能还做不到。但是,慢慢会跟市场接轨,跟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接轨,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来保证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政府公布征地补偿标准要事先举行听证。

  记者:今年国家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保方面有什么新举措呢?

  张晓玲:按照28号文件规定,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应当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城市 居民有什么待遇,也应该给失地农民。

  集体土地流转

  “开口子”

  记者:据我们所知,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没有钱给失地农民上社保,甚至连补偿费也拖欠,农民最担心的也是失去土 地后的生计问题。农民渴望集体土地可以在土地市场上流转,您认为这些有没有可能实现?

  张晓玲:的确,土地征用给农民的补偿是很低的。曾经有人统计过,政府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占政府出让土地所获收 益的比例不超过10%。

  学术界现在也在讨论这个问题,现行法律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不能流转。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长,民主意识的提高,农民对自己的权利提出了主张,因征地而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尤其 是在城市郊区,寸土寸金的地方。

  记者: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国有土地才能在土地市场上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流转。这方面会 有什么新突破吗?

  张晓玲: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新突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很小的口子的。

  记者:那么这个口子在哪里呢?

  张晓玲:28号文件中有一句话,“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 以依法流转”。

  其实,在28号文件之前,某些地方钻《土地管理法》的空子,使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不能流转,并不代表集体土地不能使用。很多地方先办一个乡镇企业,然后再申请破产、兼并。通过兼并,实现了集体建 设用地的流转。这是在《土地管理法》允许之内的。

  记者:既然28号文件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那其中提到的“依法”又是一部怎样的 法律呢?

  张晓玲:事实上,现在这部法律并没有制定出来。本来是应该出台一个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但是,现在还 没有制定出来。法律都没有制定出来,因而没有办法流转。

  记者:那如何理解28号文件中的这一规定呢?

  张晓玲:我理解这是一种象征性意义,表示今后有可能在一块放开。事实上,将来只要缩小征地范围,非公益性用地 的获地途径就很成问题。必然会有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流转。

  我们期望,以后非公益型建设用地问题也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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