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乘客违法上车 的哥干脆弄坏左车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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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0:51 新文化报 | ||||||||||
办法》第一天 本报讯 (记者 广平王星子)3月1日,《吉林省实施<交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的出租车司机得知“在机动车道上从左侧车门上下车,罚款10元”的条款,竟把自己车的左侧门把手故意弄坏。 3月1日9时30分,在长春市文化广场的咨询台前,交警刚刚拿出百余本《办法》,就被围观的群众“哄抢”一空。市民张先生一下拿了3本《办法》:“我要仔细看看以后路该怎么走,车该怎么骑,还要让家人看看,别违法了自己还不知道。” 下午,记者打乘出租车,发现该车左侧车门的把手没有了,而出租车司机邹某的话却让人哭笑不得:“《办法》实施了,里面规定从左侧上下车罚10元,虽然罚的是乘客,但人家一走了之,剩下的麻烦就是我的了。所以,我干脆就把左车门把手拽下来,让乘客没法违法。”邹司机笑着说,这门把手是他听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朋友的建议,3月1日中午才弄坏的。 随后,记者在工农大路上随意拦截了几辆出租车,其中又有一辆车的左车门把手被弄坏。司机陈先生的理由是,从左侧下车不安全。陈先生还告诉记者,的确有不少出租车司机为了安全问题,将左侧车门弄坏。 吉林省交警总队政委黄冰军说,《办法》的实行是我省交通安全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以前重视机动车管理,轻视行人管理,今后在加大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管理力度,让群众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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