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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衣着得体体现“为民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06:47 新桂网

  3月1日是成都市金牛区公务员统一着正装上班第一天,所有部门、机关和街道办的2000多名公务员们脱下休闲服,换上了西服和职业装。从3月1日起,全区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将必须统一着装。2月25日,金牛区区长周思源在大会上作出此要求(据《华西都市报》3月2日报道)。

  有些人认为公务员衣着是个人的事,不应当强求统一。笔者不这么认为,公务员衣着
得体这是必要的,也体现了“为民意识”。

  我们知道,公务员是政府官员,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他们也是公众人物,面对的对象是人民群众,他们的言行、举止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一个女公务员如果穿着性感的服饰上班,人民群众又会怎么评价?她们毕竟不是发廊、歌舞厅的小姐,她们就应当仪表大方,衣着得体。话又得说回来,不论男女公务员都应当注重自己的仪表。在夏季,尤其女公务员在着装上过于性感,袒胸露背也是不文明的,也是对服务对象的不尊重。在西方发达国家对公务员也有严格的着装规定,禁止女性公务员在办公期间穿性感服饰。我国的北京、广州对女性公务员的着装也都有明文规定。

  有些人一说规范公务员,尤其女性公务员服装就是对女性公务员的歧视,就是思想不解放、保守。我们规范女性公务员服装就是为了尊重女性公务员,让她们在公众面前庄重得体、朴素大方,展现时代职业女性的风采。追求时尚不一定就得袒胸露背,穿时尚的衣服并不禁止,我们还提倡女性公务员穿得时尚一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公务员也不例外,公务员穿得时髦也不应当受到限制。

  提倡公务员衣着得体,反对衣着打扮怪异,就是提倡文明办公,也是政府机关的纪律,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就应当遵守。

  江苏 徐志翔

  作者:徐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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