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出台健身场所安全标准 健身房不设在地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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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08:3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空气质量需达标,健身房不能开在地下。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将出台《体育运动场所安全标准》,并有望作为地方性规范加以执行。 北京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处处长范正昨天向记者透露,这项还在起草中的《安全标准》将包括健身活动、公共卫生、治安消防、特种设备等四大方面的标准。
卫生安全标准将对健身房的空气质量、噪音水平,游泳池水质提出量化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治安消防安全标准,对体育运动场所的消防器材安放、指示标志的标注,以及健身场所的通讯和财物安全作出规范,并将建立紧急事件预案。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对诸如滑雪场索道、拖牵设备和健身场所电梯等设备的安全性提出具体要求。 范正表示,有些健身房开在地下空气混浊对人的健康很不利,《标准》出台后健身房不是不可以开在地下,但是空气质量必须达标,而开在地上的健身房也不会被放松标准。 “今年3月底将先出台《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向社会公示,还需对此经过三四个月的实践和征求意见。”范正说《北京娱乐信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