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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本月起调整征地 农转非补助分三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14 重庆时报

  我市本月起调整征地农转非养老、病残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主城9区等13区统一为195元/人月

  本报讯(记者 李妍)为进一步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安置工作,本月起,我市对由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建设用地单位安置的征地农转非养老、病残人员,逐月领取的生活费
或生活补助费标准作出了调整。其中,主城9区以及万盛区、双桥区、经开区、高新区等13个地区,其农转非养老、病残人员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调整为195元/人月。我市其他29个区县(市)也相应作了统一调整。

  据了解,在这次调整上,将现行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用地单位安置的征地农转非养老、病残人员逐月领取的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一致。同时,对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用地单位安置,逐月领取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的征地农转非养老、病残人员,还做出了详细的定义。

  此次标准调整以后,其发放的责任单位依然不变。今后,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用地单位安置的,征地农转非养老、病残人员逐月领取的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将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的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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