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部门回应传言 新街口楼顶广告不会都"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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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1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传言:楼顶广告要集体“下岗” 近日,根据南京有关媒体的报道,南京市市容局近日称,设在新街口地区建筑物屋顶的大幅巨型广告牌有30多块。有关部门将力争让这30多块屋顶广告在十运会之前全部“下岗”。新街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新街口几乎所有大型建筑的顶上都设置有巨幅广告,这种做法不但破坏了建筑原有的风格和完整,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接下来
反响:商家质疑“一刀切” 此番报道见诸于众后,引起了新街口商家们的特别关注和质疑。记者随后到新街口进行了探访。记者看到,大洋百货、福中数码、东方商城、商茂百货、新百等商家建筑物的楼顶,均竖立着大小不一、数量不同的楼顶广告,内容多为知名服装和电器品牌的形象宣传。新百广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新百大楼正大门楼顶的SHARP广告牌,是经过南京市户外广告联合审批办公室审批通过的,1998年新百盖了新大楼之后就一直矗立在新百楼顶,与环境整体和谐。新百和夏普公司签约至2008年,每年租金收益大约在200万元,但新百每年都要花四五万元维修保养,以保安全。如果这样的广告也要拆除,那商家究竟该怎样做广告? 查证:户外广告“有法可依” 为探询商家提出的“究竟该怎样做户外广告?”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据介绍,我省早在1997年就出台了《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不得损害市容市貌;依法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因户外广告审查、审批部门的违法审查、审批,致使户外广告被拆除,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审查、审批部门应当依法赔偿。也就是说,只要楼顶广告经过此家机构的审理批准,就应该成为合法的户外广告。 反馈:政府将分批依法整治 昨天,记者对南京市市容局有关人士进行了采访。获知记者介绍的有关情况后,市容局相关人士说,有关“新街口30多块楼顶广告将整体下岗”的消息不准确。为迎接十运会,市容确要对户外广告进行分批整治,但整治的过程将严格按法律程序,先向违章单位发出限时自拆通知,逾期拒不拆除,再强制执行。目前,对新街口5块“黑户”广告的拆除已启动,分别位于金贸大楼、商茂大楼以及工商银行、沃尔玛广场楼顶等。该人士强调,原则上,以前审批过的广告牌将不被拆除,他同时说,全部拆除也并不现实。 专家:长效管理拷问执政能力 市容部门回应传言 新街口楼顶广告不会都下岗 作者:庆龙 金燃 顾燕 (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