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新规定确保民工工资兑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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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5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3月3日消息(记者胡啸)南昌市政府近日出台规定要求,今后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开工建设和农民工进场之前,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0%提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并存入指定银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建筑工程的劳务成本一般占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0%左右,为保证工程结束后民工工资清偿到位,南昌市政府规定要求,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取工程造价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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