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余额不再“过期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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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4:5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李可心报道电话卡过期,余额却不能转存只能作废,这样的烦心事不久将不再让消费者苦恼了。昨日记者了解到,针对上周信产部“电话卡余额不应过期作废”的要求,深圳各大运营商正等待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久将会采取措施执行相关规定。 信息产业部上周下发了《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中强调,电信卡有效期过后,卡内仍有余额的,各电信企业应采取余额转存、赠送话费、充值延期、
为此,记者昨日询问了深圳市通信管理局。该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收到下发的文件,一旦接到下发文件,该局肯定会知照运营商贯彻执行,但具体时间仍说不准。记者从深圳各大电信运营商处了解到,各运营商均表示已知晓该“意见”,目前正等待正式文件的下发,以便执行相关措施。 深圳电信有关业务负责人称,目前深圳电信向市场推出的电话卡有IC卡和200卡等。其中对仍在有效期内的卡,电信作如下处理:(1)IC卡已在卡中送1元(如19元+1、29元+1等),使用户至少可多使用1次,从而避免了用户损失;(2)200卡凡余额低于5元的,可自行通过系统转至新卡继续使用。对已过期的卡,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上级公司仍未下正式文件,公司还在等待部署,届时会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作者:本报记者李可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