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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峰谷电价方案昨起实施 深圳峰谷电价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4:5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 昨天,广东省开始实施新的峰谷电价方案。记者从广电集团深圳分公司了解到,深圳电价相对独立,不会受到这次调价影响,仍维持原峰谷电价政策不变。

  广东省新的峰谷电价调整后,大工业用户峰谷电价比值拉大到3.16:1。深圳供电分公司称,深圳市电价实行单独自主定价,不受此次调价影响。从去年10月1日起,深圳大量工业用电户峰谷电价最高比值就已扩大到4:1,超过目前省里的比值。目前全市已有6成用电
量在按峰谷电价收费。

  据悉,今年一季度深圳电力缺口较大,已出现29次红色警报。供电部门倡议全市用电大户积极自觉错峰用电。作者:本报记者蔡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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