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毁弃邮件案在四川省高院二审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6:16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3月3日电 (记者刘谨)两年前发生在四川绵阳市的一宗数十万封商业信函被毁案,日前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这宗曾被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再度泛起波澜。 案件的原告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于去年初把四川省邮政局和绵阳市邮政局告上法庭后,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00万元。去年8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宗
在二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该案适用邮政法还是合同法的问题争执不下。根据立法法第85条中“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的规定,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还当庭请求二审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立法解释。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秸秆生产新型轻质墙板的民营企业,每年有大量的商业信函发送到全国各地寻求合作。2002年3月26日,该公司与绵阳市邮政局签订了一份协议,按0.26元一件交寄给商函公司商业信函。按合同要求,从当年4月份至9月份,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交给绵阳邮政局商函公司商函累计250多万件,单是支付邮费就有59万多元。然而,在此期间,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效益却在下降,该公司董事长周兴和对此感到十分疑惑。 经星河建材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信函竟然被装成20多个麻袋堆放在绵阳市一家废品收购站。据收购站的老板说,这些信函都是由一个收荒者雇了三轮车送来的。信封按废纸计算,每斤0.44元,估重为2500斤,估价为700元。再后来,星河公司又发现他们的信函被先后两次卖到废品收购站。在星河公司交寄给绵阳市邮政局总量为250余万封信函中,星河公司发现只有40多万份被邮发出去。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