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委员建议:交通补贴能否半货币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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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7: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公车改革”每人发一笔惹争议 本报特派 记者 周敏 蒋铮 张演钦 余颖 李宜航“公车改革一定要改,但千万不能一刀切”。在今天开幕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广东各地正在进行的公车改革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多位委员不约而同为遏制“车轮腐败”建言献策。
公车改革是“变相加薪”? 全国政协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公车使用中存在着三个“1/3”现象:领导公务使用占1/3、领导私用占1/3、驾驶员私用占1/3。还有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私人轿车每万公里的运行成本是8215.4元,而公家轿车则是50361元,足足高了五倍多。公车中的“猫腻”可见一斑。去年,公车改革在广东开展。各地大多采取“取消公务用车,发放货币补贴”的模式。惠州公务员按级别每月每人可领取300至2000元的货币补贴。广州天河区的处长们每月补贴2800元,副科级以下的公务员也可领到400元。但争议随之而来,比如是否“变相加薪”?用车多的反而补贴少?不用车也能拿补贴?…… 交通补贴不宜发到个人? 公车改革应该怎么改?成了全国政协委员谈论的一个话题,委员们纷纷“支招”。全国政协委员、江门市副市长李崴建议,公车改革“半货币化”模式在政府中更为适用,即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卡)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李崴坦言,虽然自己就是公务员,但交通补贴划到工资单上,难免引起“变相加薪”的误解。实际上,原本是节约成本的改革,却成了人人都有的福利,也很难自圆其说。粤籍政协委员喻军,建议推广广东省邮政局的成功经验。该局机关也是“按级别给予交通补贴”,不过钱却没到个人手里,而是按照部门编制,统一发放,合理调配。比如一个处有正处长一名、副处长两名、科长两名、办事员四名,交通补贴标准分别为1800元、1500元、800元、200元,全处每月合计6200元。这笔钱由处里统一调配,个人凭票据实报实销。即使办事员该月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超过200元,也可据情报销。“这样做的好处是,处室最熟悉情况,哪个岗位交通费用高,人人心里有数。”“公车费用是政府财政支出,其改革应在人大监督下进行。”全国政协委员、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周天鸿教授认为,“让既得利益群体来改革自己,改革不可能成功,必须要有外在的推动。”还有委员提出,“车改”若不切实际,会加重财政负担,激化社会矛盾,因此一定要慎重。建议在试点地区多观察一段时间,一两年后估算实际效果,不要贸然铺开。(本报北京今晨专电)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