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划伤顾客 店主赔偿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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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2: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一市民,在走进商店准备购物时,一不留神撞上店门的玻璃,身体受伤,店主要求顾客赔偿损失,顾客却要求店主赔偿药费,在谢家集区消协的调解下,顾客的医药费得到了赔偿。 谢家集区的刘某前不久到该区蔡新中路的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购买物品,由于没有看见店门上的玻璃,刘某竟一头撞在玻璃上,玻璃顿时破碎,刘某的脸上、手上、头部等多处被
谢家集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店家玻璃门上没有提醒顾客注意安全的明显标志,对刘某划伤负有责任。经过消费者协会调解,店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赔偿刘某医药费400元。 (谢轩)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