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遗体捐献志愿者俱乐部调查:改变传统归宿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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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3:01 新闻晨报 | ||||||||
遗体作为医学教研上的"活教材",是提高医术、延续生命的保障前提,而在中国,因为受到道德的束缚,更多的人选择将自己的遗体火化后安葬,真正将遗体捐献用于医学解剖的屈指可数。中国医科大学向记者透露的事实令人惊讶,因为遗体捐献的紧张,大多数医学院的本科生都没有接触过人体解剖,学生只能通过对人体模型的观察,完成医学学习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解剖学课程。
近年来,随着国内各地遗体捐献条例的陆续出台,遗体捐献开始规范化、系统化,但大多数公众依然没有献出自己身体的勇气。日前,中国首家由遗体捐献志愿者自发组织的俱乐部在沈阳正式成立,其成员是6位耄耋老人,在遗体捐献尚不被公众彻底认同的今天,这群老人不但改变了自己的"归宿方式",也正努力改变人们的传统思维。 “忍辱负重”的说服者 这个国内的首家捐献遗体志愿者俱乐部现在有6名正式会员,会员不但自己捐献遗体,而且鼓励自己的老伴以及儿女都加入到这个行列。“只有我一个人捐献,对医学贡献毕竟有限,只有人们观念都改变了,才能使中国医学得到进步。”于佐良,这家遗体捐献俱乐部的发起人告诉记者。 75岁了,于佐良的身体依然硬朗灵活,如今的每一天,他都骑着自行车在沈阳的大街小巷奔波。“遗体捐献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关键是观念的转变。”于佐良说,在许多人眼里他似乎有些“疯疯癫癫”,但他清楚自己努力的意义。 3月1日清早,沈阳的温度在零下十多摄氏度,于佐良照例出发了,骑着单车准备去一个老友家,继续做遗体捐献的说服工作。“说不清楚这是第几次登他们的门了。”为了做通这家老人的工作,于佐良说他“忍辱负重”,两个老人的儿子坚决反对,一开始提醒他不要在父母面前提遗体捐献的事,后来见老于没有任何收敛,就警告他如果还要提就让自己的父母和他断交,结果还是无法阻止老于。于是,他们干脆不让老于进家门。 幸好今天老人的儿子不在,门敲开了,68岁的老朋友于秀琴热情招呼他快进来。“还是那事。”于佐良开门见山。“进去谈。”于秀琴说。但老太太的老伴对于佐良态度却冷淡得多,坐在里面一言不发。于佐良心里清楚,真正的反对者是老友的老伴和儿子。 “不行,我还是不同意。”老太太的老伴在一旁发话了,“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思想就是人要‘入土为安’,把自己解剖了,我想不通。” “不急,你可以慢慢理解。”于佐良又耐心劝导着,“遗体捐献是回报社会,想想人来到这个地球,享受了社会带给他的物质精神文明,也消耗了资源,难道走之前不应该再把自己交回去吗?” “你怎么说也没用,儿子不同意签字一切都是白搭,对儿子来说让我们捐献遗体就是不孝,要受到别人的嘲笑。”好友的老伴还是一副固执劲。 “别人的看法不重要,而且时代观念进步了,大家都会理解,捐献的遗体是用于医学教研用,目的就是为了我们的后人身体更加健康,是好事,只要你们同意了儿子最终还会违背你们的遗愿吗?” “再说吧,我刚刚同意和她海葬。”老伴说完,一旁的好友给于佐良使了眼色,悄悄告诉他,可以换个话题了,因为老伴刚做完胃切除手术,忌讳任何有关死亡的话题,提醒他过些日子再来谈谈。 随后,于佐良告辞,很满意地离开了这户老友,“他们的观念其实已越来越进步,迟早也会成为我们遗体志愿捐献俱乐部的一员”。 女儿离世前,他忍痛说服其捐赠 这个被称作“沈阳倡导捐献遗体第一人”的老人告诉记者,他曾是沈阳市变压器厂的退休工程师,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一次住院让他萌生了遗体捐献的想法。躺在医院,每天看到因医治无效而死亡的病友,家属悲恸不已的场面,他多么希望医学能进步一点,或许那一幕幕人间悲剧就不再上演。后来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医学,明白解剖对于医学进步的重要性,于是找到医院要求捐献自己的遗体,然而由于当时社会尚未提倡捐献遗体,而且手续繁琐,他最终未能如愿。 一晃到了5年前,于佐良捐献遗体的想法依然没有改变,特别是当他看到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已经退休多年的他再次来到医院办理遗体捐献手续,但被告知需要家属签字才能办理。于是他开始做3个子女的思想工作,但儿子坚决反对。 几次说服不通,他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拍着桌子对儿子说:“老爸一生未求过你,今天爸就求你让我达成心愿,这就是你最大的孝心。”最终儿子被老父亲的执着所感动,3个儿女郑重地在父亲的申请表上签字。 两年前,他的大女儿因肺癌住进了医院。医生告诉于老,他的女儿活不了多久,于佐良听后老泪纵横,日夜守在女儿的病榻前,但他还是没有忘记遗体捐献,一天趁着外面阳光灿烂,女儿心情特别舒朗之时,他鼓起勇气开口道:“爸给你说件事,人终有一死,死了什么也带不走……”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女儿已经明白了,“爸,你别说了,我知道你想让我捐献遗体,你放心,我捐。”没想到,女儿不但要把遗体捐献,还要把眼角膜捐献给那些需要光明的人。 几天后,女儿离开了这个世界,沉痛中的于佐良亲自到相关部门为女儿办理了捐献遗体手续。 “遗体捐献志愿者之家” 70岁的吴梅臣是6名正式会员之一,也是6名创始人中唯一的女性,在于佐良的感召下,她不但决定自己捐献遗体,还带动她全家7口人一起加入了捐献遗体的队伍。 “子女开始也反对,但经过无数次思想工作之后,我能理解的东西,他们也能理解。”吴梅臣告诉记者,一切都是在春节的年夜饭上搞定的。一开始说到她要捐献遗体,几个子女死活也不干。大儿子先忍不住了,“你不是让我丢人吗?爸去世时就希望你死后还能跟他在一起,现在,连在一起的墓碑都替你们买好了,你不能丢下他不管呀!” 听到子女的态度,吴梅臣的泪水禁不住流了出来,“你爸他如果地下有知的话,也会为我高兴,他是一个开明的人,知道我死后作点贡献还要遭到你们的反对,在地下也会不安。” 她告诉子女,身体不过是人在地球上居住的帐篷,随着生命离去,这个帐篷最终是要损坏的,趁着它还没有损坏的时候,让它各个部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样生命也会因它所发挥的作用而得到延续。 听罢,几个子女算是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先是大儿子同意,接着二儿子,二女儿,还有他们的爱人也都同意了。团圆饭也越吃越高兴,吴梅臣趁机把遗体捐献的好处给子女们来了个彻底灌输,结果不但大儿子、二儿子、二女儿以及两位儿媳妇先后加入捐献志愿者行列,连远在美国的大女儿也表示回国后要填写捐献申请书。 如今,由于吴老家里7口人都是志愿者,被称为“遗体捐献志愿者之家”。 同意作捐献者70多人 于佐良很满意俱乐部成立后已有的成绩,特别是开通了热线之后,每天有无数电话打来询问遗体捐献的步骤程序,已经登记同意准备做最后公证的人就有70多位。“这一切让我们俱乐部志愿者感到很欣慰。”于佐良说,他几十年的梦想也一点点变为现实。 经费成了发展瓶颈 遗体捐献俱乐部的成立得到了当地医学院的积极响应,在俱乐部的建议下,这些接收单位分别制订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使遗体解剖更加文明化。几个遗体接收单位在解剖室设置了灵堂,方便家属悼念捐献遗体的亲人。接收单位还许诺,遗体解剖后保证将各个器官重新放在一起,然后火化,最后将骨灰交给他们的亲属。 目前,俱乐部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在大连医科大学的支持下,他们在铁西区租了一间老房子,买了几件旧桌椅专门办工,并开通了热线,为有捐献意愿者提供咨询。 然而,这个民间自发成立的组织到底能走多远,所有成员都不清楚。作为俱乐部的主任杨东文同样显得茫然,“经费成了最大问题。” 去年12月,俱乐部成立初期宣传所需要的会场、打印资料、制作条幅,都是由队员自己掏腰包解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他们就在志愿者家中轮流举行,虽然志愿者对此都很认同,但他们的子女难免会感到忌讳。为了避免尴尬,他们将“会议室”搬到了商场的休息凳上,大家对此戏称为“打游击”。 如今,虽然有了固定场所,但只有半年的租期。“半年后怎么办呢?”记者问。杨东文的回答是:“只能走着看。”但杨东文相信,他们即便回到过去的游击状态,也一定能继续下去,“因为这些老人志愿者清楚遗体捐献的意义所在。”作者:□晨报特派记者杜琛沈阳摄影报道 捐献窘境成医学发展“瓶颈” 近年来,虽然各地的遗体捐献条例陆续出台,但全国还没有关遗体捐献的统一法规,遗体捐献依然没有走出伦理、法律等因素的制约,遗体来源极其有限,已成为制约医疗单位、医学院校发展的一个“瓶颈”,特别是自从大学扩招后,医科大学目前拥有的遗体数量更是远远无法满足教学需要。 医学院学生靠录像学解剖 一位眼科专家告诉记者,眼科医生在真正走上手术台前,起码应该有50次眼睛解剖的实践。 可记者了解到,每年招生近2000名的中国医科大学用于教学的遗体少得可怜。遗体捐献俱乐部发起人于佐良告诉记者,去年他到该校解剖教研室了解到的情况是,开展遗体接收十几年来,这里总共只接收了39具自愿捐献的遗体。 该校解剖教研室主任佟晓杰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由于缺乏人体标本,许多医学院校不得不减少解剖实践的课时,有的院校只能让学生看教授解剖尸体,或者只能放录像片进行教学。 而有的医学院校甚至退而求其次,干脆靠人体挂图和模型来教学,但挂图毕竟是二维平面的,没有立体感;教学模型虽有立体感,可是和人体标本有着质的区别,人体内错综复杂的组织结构是教学模型根本无法比拟、无法替代的。 在国外的医学院,医学本科的学生都是2至3人实习解剖一具尸体。 “不管从哪一个角度说,人体标本是最完美的教具,对于培养医学接班人,对于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和科研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佟晓杰说,人体解剖学是医学院校必不可少的一门基础课,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体研究,而从事人体研究首先要了解人体的结构。 另外,遗体作为最直接、最真实的教学道具,疑难杂症患者留下的遗体更是具有极大的病理研究价值,而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缺乏病理解剖的验证,一直是影响我国医学研究向深层发展的“症结”。 愿意捐献者多止步公证环节 遗体捐献俱乐部的成立暂时给医学教研单位带来一些曙光,这段时期,到当地医科大学登记要求捐献遗体的人明显增多了,但真正到公证处公证的却寥寥无几。 同样,遗体捐献俱乐部代办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以来,广大市民对此反应热烈,有数千人来函来电咨询或表达捐献意愿,而正式办理登记手续的近70多人中,还没有一个做最后公证的,而公证恰恰是遗体能否捐献成功最关键的一环。 根据遗体捐献的4个程序:捐献人与遗体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在该接收单位同意接收遗体后领取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有当事人与直系亲属的签字;当事人应委托一名执行人(可为直系亲属,也可为单位或居委会有关负责人)负责捐赠人死后的各项捐献事宜;最后由当事人和委托执行人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当事人行动不方便的,可由公证处派人直接上门进行现场公证)。显然,如果没有最后的公证,捐献登记表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效力,能否最终完成遗体捐献就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为什么公证环节上出现了问题?沈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喜成认为,遗体捐献俱乐部在推动人们观念的改变上功不可没,但还有更深一层的问题亟待解决,就是国家对于遗体捐献法规的出台。 没有统一法规,捐献者顾虑重重 刘喜成告诉记者,因为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遗体捐献法规,使得遗体捐赠双方权利和义务往往难以界定。同时,缺乏法律规范也将不少的志愿捐献者挡在门外,因为他们多数因没有立法而心存顾虑,担心遗体捐献后不能真正用于医疗教学、病理解剖和器官移植。还有不少志愿者前来咨询时,首先是问立法了没有,要等到立法了再来。 与此同时,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有些医学院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捐献者与接收单位签订了捐献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但捐献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却又反悔,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此类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此外,捐献的遗体是否有人格权,家属对捐献者遗体的去向、具体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是否有知情权等,涉及伦理及法律问题。由于无法可依,给接收捐献者的相关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刘喜成认为,遗体捐献最终需要相关立法,以保证捐献真正实现,保护捐赠接收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据悉,虽然北京、上海等地方出台了遗体捐献地方性条例,但一些细节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 作者:□晨报特派记者杜琛沈阳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