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明年有望收回死刑复核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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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4: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3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有望明年收回死刑复核权。2日,最高法院一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去年年底,中央下发了有关司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包括要求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今年上半年,最高法要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上报批准。“如果正常,最高法明年将收回死刑复核权。” 设立死刑复核庭
据该人士介绍,目前从中央高层到最高法对收回死刑复核权已经形成共识。中央的指导意见是希望最高法设立死刑复核审判庭,专门负责死刑复核这项工作。为此,中央同意增加法官编制。最高法目前形成的意见是希望在全国按照区域建立分院,由分院来负责一个大行政区域的死刑复核。 今年10月,由最高法起草完成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将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最高法两次下放复核权 在1983年“严打”中,为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法在必要时,可将部分案件死刑的复核权,授权省级高院行使。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最高法又从1991年起,先后将贩毒案件的死刑复核权下放到广东、广西等6省区高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