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不达标,板子要打在公安局长身上 如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恶性事件的,对签订人实行一票否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4: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昨日上午,在全省治安管理工作会上,省公安厅与18个省辖市公安局签订治安管理目标责任书(如图),将“军”将到了主管治安的副局长的头上。 这份责任书在6方面明确规定:派出所警力县级达到民警总数的50%以上;80%以上的公安派出所装备达到公安部装备配备标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实现入室盗窃、抢劫引发命案、“两抢一盗”、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火灾事故等10类可防性案件下降;完成人口信
凡是完不成目标的,年底取消评选优秀公安局的资格,取消推荐一级派出所的资格,直接视为全省治安管理目标考评不合格单位。作为本机关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对因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签订人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 李红汛/文 杜小伟/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