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未接种流脑疫苗的要补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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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5:10 东南早报 | ||||||||
福利院儿童 早报讯(记者康云)福建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对全省社会福利机构在院儿童的流脑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普查,凡发现未接种流脑疫苗的,必须及时补种。 全省各设区民政局必须高度重视流脑普查和流脑疫苗的接种,对各社会福利机构在
如出现传染疫情,要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和社会福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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