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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出台破坏环境罪司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5:39 北京青年报

  环境执法者手中没有“尚方宝剑”,执法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整治的“软肋”,暴力抗法事件在呈上升趋势。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通报200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时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破坏环境罪”司法解释,以使环境执法者拥有劈斩“污龙”的威力。

  去年:取缔违法排污企业6462家

  据汪纪戎副局长介绍,在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万人次,检查企业60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7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6462家,责令停产治理3861家,限期治理6755家,处理有关责任人155名。

  全国共挂牌督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3365件,集中整治连片污染、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小造纸、小冶炼、小电镀、小炼焦、铁合金、开放式电石炉等100余片,一批群众反复举报的连片反弹“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现状:12个省发生暴力抗法上百起

  环保专项行动虽然痛击污染单位和个人,但目前,污染反弹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结构性污染依然严重;“环境准入”难以实现,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时急功近利,招商引资时不加选择,使环保审批难以发挥“环境准入”的把关作用;城市基础设施环境问题突出。

  此外,环境执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的有关负责同志通报,据山西、河南、四川等12个省的不完全统计,去年这些省发生环境执法受阻事件已达4400余起,其中暴力抗法事件就有120多起。

  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

  环境执法面临尴尬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每年有数以万计的环保案件要处理,另一方面则是环境执法者要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破坏环境罪”,20年来至今还没有司法解释。

  汪纪戎副局长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上世纪80年代颁布,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不仅限制了环境执法者的执法力度,还使许多破坏环境罪无法追究。20年来,全国以“破坏环境罪”定案的只有三起案件。所以,面对环境污染在社会发展中日益突出和环境执法中暴力抗法频频发生这些问题,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今年: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另据汪纪戎副局长介绍,今年,全国将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已将违法排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纠正不正之风的5大重点之一。环保总局将与监察部联合开展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建立政府环境执法责任制,落实政府环保责任制。

  作者:黄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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