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共同心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9:00 解放日报 | ||||||||
和谐社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门词汇。 这两天,“和谐社会”,屡屡被出席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击,大家的议案、提案和书面意见都围绕这个话题展开。他们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全社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和谐就是同心 邓伟志委员为大会带来了书面发言“和谐社会十二条”。他认为,和谐最重要的是同心,只有同心才能够和谐。同心,就是全国人民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向着共同的目标迈进。 我国有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4万个,在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区志愿者达540万人,1亿多人次的青年志愿者每年为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每年,通过民间组织渠道募集的捐款达到10亿元左右。邓伟志认为,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承担起更多协调社会矛盾的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有序投入和谐社会的建设,培养更多有爱心、能奉献的志愿者,为社会和谐作贡献。 保障社会分配和谐 尹继佐代表准备提出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建议,通过分配机制、阶层流动机制等制度,保障社会分配和谐。他认为,这些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如贫富差距拉大等。这样的差距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目前在城市,特别突出的是流动人口的问题,他们往往是城市中收入最低的人群,医疗、就业和子女教育都没有有力保障,因此也是城市中最不稳定的一群。他已经对上海部分地区流动人口生活状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内容提出建议,希望社会在发展中求得稳定与平衡。 萧灼基委员围绕“和谐社会”这一问题,准备了两份提案,一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二是向高消费者征收特别消费税,希望以此缩小贫富差距,消除社会的“不和谐音”。 祝均一代表谈到,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手段,应该重视“社会保险立法”。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等基本险种,社会保险法案不能只考虑短期效应,而要确立今后几十年的目标模式。社会保险的目标模式既要确立适合全国的基本原则,又要为各地区留出足够的细化空间,决不能草率,更不能搞“一刀切”。 沟通、协商才能和谐 周洪宇代表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主要的是建立一种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相互协商的机制。他今年提的建议和议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关于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再建议》,还从民众民生角度考虑,提出了《关于尽快解决国有企业教师待遇的建议》、《关于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建议等。 郑惠强代表建议制定《社会捐赠法》。他认为,社会捐助工作对于我国救灾救济、社会保障乃至构建和谐社会有着莫大的好处。而相关立法和法律配套的不完善甚至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瓶颈。有相关法规的保障,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慈善,让慈善成为公民素养。 生态美才有和谐美 彭镇秋代表提出,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也较脆弱,应该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他带来了精心拟制的法规草案。 赵法箴委员呼吁,“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和水域荒漠化趋势不断加剧,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生态安全,必须尽快制定和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国家行动计划。”他说,我国七大水系中有一半以上河段受到污染,2400公里河段鱼虾绝迹,四大海区和主要湖泊富营养化程度严重;主要湖泊被围垦面积超过40%。他建议尽快制定和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国家行动计划,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定期调查监测体系。(本报北京3月 3日专电) 本报特派记者缪毅容 周文菁 简工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