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兵:广西干部结欠贷款将被停薪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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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9:03 桂龙新闻网 | ||||||||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对地方党政机关、干部个人结欠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或为亲友担保的农村信用社贷款,要坚决采取停职、不提拔等‘三停五不’措施,督促其限期归还……”自治区主席陆兵在昨日(3月1日)举行的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告诫,农村信用社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归属、管理体制、防范风险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 会议指出,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抓好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因此,自治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限不层层下放,由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全面履行对全区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职能。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区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一是对清收信用社不良资产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减半征收,并对接受和处置抵债资产免收税费;二是对农村信用社自用或抵债资产的土地,给予充足的时间进行处置或转让,并给予免收或优惠有关税费。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对恶意逃废债、悬空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要严厉打击,要配合监察、司法机关查处农村信用社各类案件,建立良好信用环境;同时,坚决采取“三停五不”(即停职、停薪、停工作,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晋级、不加薪)措施,督促地方党政机关和干部限期归还其结欠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以及为亲友担保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李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