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交通肇事赔偿 196年才拿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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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9:32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谁能等196年呢?”吉林省四平的高淑华扶着单腿站立的儿子,难抑眼中泪水—————三年前的一场车祸,使她13岁的儿子留下终身残疾,且至今未完全恢复记忆,虽然法院判决由肇事者赔偿近12万元,但按照每月仅赔50元的执行方案,高家要拿到全部赔偿款竟然需要196年。 放学途中遇车祸伤残
高淑华家住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勤业村,其儿子车洪伟在村小学读书。2001年9月28日下午4时许,小学3年级的车洪伟在放学路上遭遇车祸,肇事者逃之夭夭。高淑华立即将不省人事的儿子送到医院进行开颅手术。术后40多天,车洪伟终于苏醒过来,但丧失了记忆和正常行走能力,被法医鉴定为四级伤残。因为没钱,车洪伟住院3个月后,不得不被接回家中。 值得安慰的是,肇事者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使高家有了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机会。2001年10月29日,经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车洪伟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17800.24元。 肇事者没钱法院无奈 但接下来的事,却让高淑华极其无奈:郭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赔付,高淑华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裁定,因郭某无财产,中止执行。为此,高淑华不断上访,2004年3月法院终于恢复对此案的执行,但由于郭某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法院裁定其每个月赔付50元。 高淑华算了一下,如果按照这种方法执行,近12万元的赔偿要196年才能赔付完。 “这是一种法律的尴尬。”针对此案,吉林大学社会学博士刘岩则认为,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国家还需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救济机制,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