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代表委员建议制定水库移民法及产权交易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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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1:16 湖南日报 | ||||||||
杨兰芝代表建议 尽快制定水库移民法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兰芝代表建议国家加快移民立法的步伐,规范水库移民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迅速,共建成(和在建)水库8.6万座,其中大
因此,杨兰芝代表建议国家基本统一各类水利水电建设过程中移民的安置方式和淹没补偿政策,建议全国水库移民管理机构统一纳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快移民立法步伐,尽快制定一部水库移民法,使全国的移民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使移民的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李利君委员呼吁制定《产权交易法》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今天,全国政协委员、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向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呼吁尽快制定《产权交易法》,以防范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李利君说,当前,国企改革已进入关键的产权改革阶段,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力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中出现了一些人利用改革之机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的问题。如资产评估走过场或评估失真,低估、少估国有或集体资产;产权改革方案制订方式违规,规避职工代表审议程序,有的企业改制方案甚至没有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没有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改革方案中存在违反政策、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现象;产权交易过程不规范,暗箱运作,“猫腻”多;职工安置方案不透明、不公正,有的改制企业不及时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不按有关规定缴付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改制后不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职工社会保险等等。 李利君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制订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产权交易法》迫在眉睫。《产权交易法》应进一步确立和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家和出资人利益的企业产权改革法律原则,并将这一原则作为该法的宗旨之一贯穿产权交易始终,严格界定国资、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在改制中落实这一原则的法定责任;强调加强企业职工的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进一步规范评估行为,防范评估失真和贱估国有资产;明确入市交易原则,规范公开交易行为;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及其行政与法律救济措施,特别是要明确参与企业产权改制过程中各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违反责任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与其他相关救济措施。 (作者:彭楚舒 朱定)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