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检察院渎职侵权处获全国十佳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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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4:23 新文化报 | ||||||||
获评“全国十佳渎职侵权处” 本报延吉讯 (记者 李珉琦 通讯员 金豪) 2月25日,在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百优双十佳”表彰大会上,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在3600多家参评单位中被评为全国“十佳渎职侵权处”,受到表彰。
2002年以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先后初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4件,立案侦查115件,其中,重大案件16件、特大案件18件、要案24件,所办案件移送起诉106件,占立案总数的92.2%。查办的典型案件有:原龙井市公安局副局长姜林涉嫌徇私枉法罪,2003年10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原汪清县政协主席张建文涉嫌滥用职权罪,2003年11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