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通向幸福道路的法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3:19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确保全区各族人民真正享有当家作主权力的高度重视。《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以及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4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2005年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又发表了《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说明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实践获得了巨大成功。西藏全区各族人民坚决支持和拥护白皮书和《中国的民族区域自
治》的发表,决心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一致,积极推进依法治藏的进程。

  记者采访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钊,他对记者说:按照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其他同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1965年9月1日至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标志着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施。从1965年9月到2004年5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共经历了八届,每届任期5年。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从西藏实际出发的立法工作原则,先后制定或批准了237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其中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103件,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34件。

  白钊说: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大人常委会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将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与西藏当地民族的特殊情况有机结合,对结婚年龄,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及处理过去形成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现象作了变通规定,为解决西藏当地少数民族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的特殊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自治区人大于1987年就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2002年5月自治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又通过了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使宪法和自治法关于民族语言文字的规定在西藏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

  维护祖国统一是民族自治地方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西藏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尖锐复杂的,达赖集团是我区局势不稳定的根本因素。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工作,同分裂主义势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为切实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于1988年1月,自治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决议》,1995年5月自治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坚决反对达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的不法行为的决议》,强烈谴责达赖集团进行判国分裂活动的罪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3年修订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使自治区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依法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为西藏的文物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国家投资建成的西藏博物馆、图书馆和展览馆又为保护文物提供了硬件保障。

  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保障国家法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和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促进我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藏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

  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是完全符合西藏实际的,它对西藏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政治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幸福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使西藏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