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开始调查行政收费公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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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4:2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4日讯(记者滑艳兵)按照有关规定,从1月1日起,所有行政收费都必须公示,否则,一律不得收费。为落实行政收费公示制度,从今日起,太原市物价局开始对省城所有行政收费公示情况和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为期半年,预计将于9月底结束。(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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