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须持证上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5:53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房延彦)今年起,沈阳市国有企业领导必须持任职资格证方可上岗。 在昨日举行的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第一期培训班开学典礼上,沈阳市委副书记苏宏章指出:“要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没有一大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振兴大业实现不了。”苏宏章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一批企业精英人才的培育越来越紧迫。
沈阳市委组织部专门成立沈阳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心,负责对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等领导进行评价、评估。明年6月底前,沈阳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3000多名领导也将完成“大考”。 据悉,沈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中层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任职资格认证。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愿参加。 有关负责人透露,任职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初步定为两年,且每年都将进行重新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据悉,沈阳市的目标是到2007年通过资质认证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5000人,到2010年,全市职业经理人达到1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