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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次对小广告制造者判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6:00 北京青年报
南京首次对小广告制造者判刑(图)
摄影/新华社记者韩瑜庆

  本报讯3月4日,南京市玄武法院对21名制售假证件、假文凭的被告人,分别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6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是该市法院首次对该类犯罪判实刑。21名被告人有70%来自湖南双峰,一半是女性。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这21名被告人通过四处张贴制贩假证小广告的方式,招揽假证买主。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公安机关纷纷“诱捕”,人赃俱获。法院审理后认为,朱顺华等21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200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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