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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只治住冰山一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教育乱收费只治住冰山一角?(图)
  图片说明:“一费制”在贫困地区可以有效地保证学生的利益, 而在大城市则未必能起到这样的作用

  本周的《瞭望》刊文指出,因为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教育部关于去年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遏制的结论难以被民众接受。文章呼吁出台治理举措,解决多年来“治乱”政策一直回避的初中和小学的择校费问题以达到真正“治乱”的目的。主管方结论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遏制

  2004年末,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宣布,经过对北京、云南等12个省、直辖市的督察,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4.75亿元。

  而2004年初,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治理结果是,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8.53亿元。同时,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办公室8月~11月共受理了民众举报电话1857个,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6%。

  由此,刘金平给出了这样的结论,2004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稳步推进,教育乱收费得到了有效遏制。民间反弹一费制无法堵住乱收费口子

  对于这个“治乱”的官方结论,民众的感受普遍不满。原因之一是此结论仅仅来自对百余所学校的督察,似有以偏概全之嫌。其二是仍有大量乱收费猖獗的蛛丝马迹加以证实。比如重点校的教师收入一般是普通校教师的一倍左右,高出的部分不会是财政拨付的,肯定来自收费所得。

  至于从未见政策支持却极为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收取高昂择校费是否应按违规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却闭口不谈。广受民众质疑的还有“一费制”收费方案。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始,这个方案在许多地方的初中和小学全面实行,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郑新春认为,实行“一费制”收费将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杂费“捆绑”在一起收取,在贫困地区还是可以有效地保证学生的利益,而在大城市则未必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因为这并不是容易出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收费项目,而诸如择校费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一费制”方案恰恰没有涉及,是有意回避,还是不慎疏漏,教育行政部门至今不作解释。择校黑洞重点中小学校成“私立学校”

  仅仅从各地民众交纳高昂的择校费却得不到一张正式发票,以及凡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收费听证会重点校代表均不参加这一类现实,就足以说明教育乱收费的黑洞深不可测。

  显然,高昂的择校费使得进入重点中小学日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重点中小学里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高收入人群子女的比例甚高,被民众称为有权有钱者子女的“私立学校”。据对华南某市一重点中学初三班50名学生的调查,家长为厅局、县处和科级干部的有28人,占学生总数的56%。可以说,政府以扩大优质资源的名义推出的重点校政策,既是政府能短期奏效的“政绩工程”,更成为让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权者的既得利益。细化问题“治乱”政策有待进行大手术

  据了解,民众需要知情的有关违规收费的统计数字,在许多省市都是一笔糊涂账,官方公布的2004年在全国百余所学校查处的4.75亿元,又怎能证明它不是“冰山一角”呢?

  如果有关“治乱”的政策仅仅是几条以不变应万变的大原则,就只能使民众产生“缺乏诚意”的感慨。需要细化的问题,无外乎有以下方面:一是解决多年来“治乱”政策一直回避的初中和小学的择校费问题;二是规定高中突破“三限”的收费如何清退,以及如何保障交纳了这笔费用者的子女的就学权利。(《瞭望》周大平)新闻分析“有效遏制”是“自说自话”

  2005年初面世的中国社科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研究报告中指出,近10年教育乱收费高达2000亿元。

  对于教育部“治乱”的官方结论,民众的感受是普遍不满。一年前,主管部门认为教育乱收费有三种情况:生存型,即一些地方在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乱收费来维持教育运行;发展型,即有些学校希望借乱收费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育质量;腐败型,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以权谋私。

  先看生存。2004年的最后一天,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公布的《200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披露,200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比上年减少了0.04个百分点,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比上年下降了0.08%。可想而知,在政府提供的教育经费仍不足以维持教育运行的那么多地方,不搞违规收费几乎是天方夜谭。

  再看发展。十分有限的基础教育经费得不到合理配置是一个“顽疾”。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崇德举例说,为办好重点校,上一届政府曾给北京五中投资两亿元,给八十中投资三亿元。事实上就北京一般中学的标准,三亿元可以办30所初中了。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杨东平也认为:“政府多年来大力扶持重点校,已成为复制现实社会差距的利器。”只要重点校以昂贵的择校费大大加高升学门槛,使普通学校的多数学生利益受到损害的现实不改变,就难有对乱收费的“有效遏制”。

  三看腐败。许多地方重点校超越政策底线招收择校生的“寻租”行为持续数年,于今为烈。2004年,华东某经济欠发达县两所重点高中招生2400多人,规定中考成绩高于720分可不交助学费,其余均按所差分数分档收费。结果竟有2300多人分别交了100元~7000元不等的助学费。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重点校收取的高昂择校费被纳入当地政府的一大财源已成为公开的秘密。2004年,西南某县政府居然下发文件称,只有完成择校费任务的中学,才可能得到财政拨付的经费。重点校竞相乱收费得到政府的鼓励,这种现象在中央督察的百余所学校之外普遍存在,“有效遏制”不过是一种自说自话罢了。(《瞭望》周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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