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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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6: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学校不得开除劝退学生 河北省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 【本报讯】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小学取消期中考试,取消留级制度……以上是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的《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读办法后不难发现,“从学生出发”可算一大特点。比如:寄宿制学校应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小学取消期中考试,初中定期考试每学期最多两次,各年级在学年结束时不单独进行升级考试;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初中生学业成绩也可采用等级制等。 在奖励和处分部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学校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燕赵都市报》供稿许静/文) 作者:许静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