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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长见识成离婚“导火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6:3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目前我市夫妻财产争议案件增多,而且打工成为新的离婚“导火索”。“三八”节前夕,我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我市婚姻家庭案件出现的新变化。

  夫妻财产争议案增多

  据裘庭长介绍,近年来,在新的《婚姻法》及两个司法解释出台后,相关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内涵更加丰富、复杂,出现了以“空床费”、人身损害等为表现形式的婚内侵权纠纷;以股权争议为表现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等;以要求亲子鉴定否认血亲关系,并拒绝承担抚养费的案件。

  “旧瓶装新酒”,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纷繁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如此多的新型案件,但审判依据仍不完善,不能为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完全覆盖,使法官在新型纠纷与法律空白的矛盾中,举步维艰。再有就是经济因素广泛介入,单纯的婚姻案件逐年减少,而单独的夫妻财产争议案件增多,说明案件争议的焦点有从人身关系为主转向以财产争议为主的苗头。

  外出打工见识广 成为离婚“导火索”

  重庆每年上百万的民工在外打工,在这些人群中,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外打工后见识越来越广,造成夫妻双方观念差异越来越大,因此,近年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的也逐年增多。

  包二奶(爷) 过错方起诉离婚 法院可判离

  近年来,由于包养二奶(爷)导致的离婚案件也比较突出。但在这类案件中,往往是有过错方,也就是包养二奶(爷)这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我国适用的是“积极破产”原则,也就是说,有过错方向法院请求离婚的,无过错方不同意的,法院仍然可判决离婚,但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反诉)。

  女性起诉离婚多于男性

  近年来,女性独立意识增强,人格也愈加独立,女性对男性的人身依附性明显减少,导致女性起诉离婚多于男性。

  家庭暴力取证难

  家庭暴力往往没办法取证,同时,也没有更多的措施。目前对于家庭暴力案件,法院在审理中始终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受害一方必须举出有效的证据证明,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即使暴力是事实,但被害人不能举证的,一样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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