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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离婚率一年增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8:20 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3月4日报道

  记者 雍坚 实习生 焦守强

  与国内离婚量逐年上升相一致,近年来济南市的离婚量也呈逐年增高趋势。2004年济南市办理离婚登记的总数达到7524对,数量居历年来之最,与离婚登记5822对的2003年相
比,数量增多近三成。业内人士认为,观念转变、手续简化是离婚量上升的主要原因。

  2004年全市离了7524对

  “2002年,济南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1715对,办理离婚登记4742对;2003年,济南市办理结婚登记59504对,办理离婚登记5822对;2004年,济南市办理结婚登记56661对,办理离婚登记7524对。”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据社会事务处处长赛绪芬介绍,离婚率逐年上升是国内各地普遍出现的现象。济南市的离婚量近年来也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在离婚总量上,2003年比2002年增多22.8%,2004年则再创新高,比2003年增多29.2%,涨幅近三成。

  观念转变促使离婚量上升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人们观念中,离婚已不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协议”离婚的方式已被大多数人接受。“不成亲便成仇”的狭隘观念正逐渐被“不成亲可成友”的新型婚姻观所取代。

  “由于观念的转变,短期结婚并离婚的数量正逐年增多。”赛绪芬说。据她介绍,济南市两年内短期离婚的夫妇2004年达到1280对,最短的在一周内便办理了从结婚登记到离婚登记两种手续。这也反映出一些年轻人对结、离婚存在草率心态。

  离婚已成个人行为

  新《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到民政部门离婚手续大大简化,不再需要单位证明和调解时间,离婚已成为一种保护个人隐私的个人行为,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刺激了离婚量的上升。

  据赛绪芬介绍,现在只要具备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登记处当场就能办结,只需花费9元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2003年以前,离婚当事人多数都选择通过法院办理离婚,2004年,这一状况发生了逆转,在总共离婚的7524对当事人中,到民政部门办理的占了4790对,到法院办理的只有2734对。

  三次离婚高潮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出现过三次离婚高潮,其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离婚高峰中,全国出现了110多万对离婚者;“文化大革命”中第二次离婚高潮,离婚人数高达180多万对;第三次离婚高峰是在九十年代初。从这以后离婚率一直处于快速攀升的势头。据国家民政部统计,2004年,我国内地全年办理离婚登记161.3万对,比上年增加28.2万对,增长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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