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行风评议单位"动"起来 对不满意提出整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8:36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何继权通讯员朱斌)最近柳州市宣布了对47个政府部门、单位行风评议的结果,柳州市城市规划局排名第五,得到了表扬。但该局并没有满足,而是根据评议表上“不满意”一栏提出的意见,并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力争在新年度里做得更好。 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不满意”主要有:城市规划重复建设多,经常出现“马路拉链
这些让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虽然不一定是规划部门的原因造成的,但该局还是对这些问题作了研究,并于3月3日拟定10条整改措施,一方面向负责行风评议的政府部门汇报,一方面要求全局工作人员立即遵照执行。 在整改措施里,规划局对群众的一些误解也作出了解释。如有人认为柳州市的规划落后,其实总体规划从1920年代末起就有,解放后还经过7次修编,目前的各项建设基本上没有超出规划的范围。但是,规划的实施需要较长的周期,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无法一步到位,采取一些过渡性的临时措施是应该的,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群众目前的生活得到改善。该局表示今后将把目标放得更长远,作好引导和说服工作,使城市建设按总体规划的目标有序进行。 关于“马路拉链”问题,由于地下管线涉及的单位多,而且因各单位隶属关系不同,建设计划、资金来源各异,在道路开挖时确实难以达到同步进行。规划局已会同建设、交警、市政等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制,严格按《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新建道路人行道5年内,机动车道10年内原则上不准开挖,规划时预留大容量管沟,将不同管线统一纳入,这些措施在新建道路上已得到实施。 另外,“三项整治”拆除沿街门面,主要是拆除临时、违法的影响景观的门面,在有条件的地段,将适当设置沿街商业门面,满足城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接待群众和企业前来办事时,如果不批准都要详细解释原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而不是一推了之;群众反映雅儒路改造迟迟不见动静,主要是建设部门资金尚未落实,其实规划工作早已做好,将道路红线宽度定为35米,且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作者:何继权 朱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