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蒸发”要追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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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9:06 沈阳今报 | ||||||||
不久前发生的国有大型企业巨额亏损事件,引发了出席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对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深入思考。 陈守义委员说,中央企业去年共申报核销资产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这就相当于9.2万亿资产总额的4%左右。而在过去几年中,四大商业银行共计核销损失接近2万亿元。
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翁祖泽委员认为:对这类事件的发生,已不能简单地用痛心疾首来言表。 翁祖泽委员说,对资产损失责任进行追究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追究责任”不只是上级对下级的要求。只有把“谁决策、谁负责”纳入法律框架,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见到实效。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