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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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9:29 东方网-劳动报 | ||||||||
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今天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参加了看望和讨论。 胡锦涛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长期以来,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但是,近年来,台湾岛内局势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给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事实说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成为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如不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势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断送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危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