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儿子贴大字报辱骂父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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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9: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南宁讯 今年15岁的兰弟真没料到,自己竟被父亲兰华诉上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父亲要求自己和母亲陈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抚慰金60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宜州市庆远镇的兰华与陈花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兰弟。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兰华与陈花于2003年10月10日离婚,兰弟随陈花生活,由兰华每月支付给其抚养费200元。 2004年元月,兰华与韦阿姨结婚。从2003年3月25日起,兰弟认为母亲陈花在与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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