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将建立低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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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0: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骏)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我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将有新举措,民政部门建议将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637元国家贫困线标准以下的农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按计划,2005年我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落实低保政策,切实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建立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为辅助,优惠政策相配套、社会救助为
除城市低保对象外,依法保障和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也成为今年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据悉,市民政局已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在我市农村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建议对家庭人均年纯收入637元以下的困难农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同时,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广厦工程”,市财政下拨250万元专项资金,区县、乡镇也将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动员组织村民义务帮工,资助1000户贫困农民改善住房条件,彻底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居住危漏房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