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就两岸关系提四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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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0:30 生活报 | ||||||||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4日下午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时强调,我们要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 胡锦涛指出,近年来,台湾岛内局势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台独”分裂势力的
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 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对话和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不仅可以谈我们已经提出的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建立军事互信、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议题,也可以谈在实现和平统一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 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和平统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两岸同胞之福,是地区和世界之福。 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台独”分裂势力越是想把台湾同胞同我们分隔开来,我们就越是要更紧密地团结台湾同胞。 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台独”分裂势力必须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停止一切“台独”活动。我们希望,台湾当局领导人切实履行2月24日重申的“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和不通过“宪改”进行“台湾法理独立”的承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表明这不是一句可以随意背弃的空话。(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