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状告所内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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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3:05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陶苏英)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李明私留委托人索要的欠款,导致事务所为其买单。近日,宝鼎律师所一纸诉状将本所律师李明告上法庭,东城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宝鼎律师事务所诉称,李明原是该所实习律师。1999年11月11日,李明受事务所指派,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期间,李明向纠纷对方要回欠款2.2万元,但李明仅给付委托人徐某3000元,其余1.9万元据为己有后下落不明,导致事务所向徐某支付了被李明占有的1.9万元。2002年1月,事务所找到李明的父亲刘开华,刘开华承诺余款在一年内由其代为偿还。但到现在,依旧未能归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