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弊被开除 法院判学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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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3:10 新京报 | ||||||||
推荐专题: 郑州大学“勒令退学”处分决定被撤销 据新华社郑州3月5日电(记者林建杨)河南省首例因考试作弊引发的受教育权诉讼3日开庭审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大学对原告大学生董某作出的“
原告董某现年23岁,原是郑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2001级的一名学生。2003年3月2日,读大二的董欣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补考时,因家境贫穷担心交不起补考费用,再加上当天鼻炎发作,让同学张某代考,被监考老师发现。3月6日,董某向学校呈交检查,并多次向老师作出检讨,希望学校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郑州大学以严肃校纪为由,于2003年4月4日对董某和替考者作出“勒令退学”的处分。 2003年12月3日,董某把母校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或变更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 审理此案的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学校制定的校规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学校据此作出的处分明显过重,显失公正。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