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决定假货不再一烧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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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3:33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5日讯(记者梁保忠)记者今天从朔州市工商局获悉,今年朔州市将对查获的假冒产品区别对待,不再一烧了之。据介绍,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全国各地都要集中焚烧一批假冒伪劣产品。烈火浓烟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但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今年朔州市工商局决定,对查获的无毒无害假冒商品,凡是可利用的,要尝试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上缴国库。(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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