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公厕产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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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6:00 重庆晚报 | ||||||||
据京华时报消息 4日,北京海淀法院透露,一名年仅17岁的少女在公共女厕产下一名女婴,该女婴被粪便淹死。母亲小雨(化名)的遗弃行为已被法院一审认定为犯有故意杀人罪。由于她尚未成年,法院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在庭审时小雨的辩护人辩护称,小雨只是不想抚养女婴,并不是想杀害婴儿。小雨并没有将女婴遗弃在人迹罕至的荒野,而是产在了居民使用的公共厕所内,婴儿完全有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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