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学生作弊被开除案学校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7:56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河南省首例因考试作弊引发的受教育权诉讼3日开庭审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大学对原告大学生董某作出的“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原告董某现年23岁,原是郑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2001级的一名学生。2003年3月2日,读大二的董某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补考时,因家境贫穷担心交不起补考费用,再加上当天鼻炎发作,让同学张某代考,被监考老师发现。大学以严肃校纪为由,于2003年4月4
审理此案的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中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后,并未将决定送达,也没有告诉学生申辩、申诉权,更没有将处分送报有关部门备案,属行政程序违法;另外,学校制定的校规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学校据此作出的处分明显过重,显失公正。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