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骗本单位6台变压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8:12 齐鲁晚报

  本报东营3月5日讯身为公司的业务员,苟某竟然打起了坑骗自己公司的歪主意,与他人合伙诈骗了本单位6台变压器变卖。好在案发后苟某能幡然悔悟,投案自首。近日,苟某被垦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苟某伙同李某、牛某利用自己身为山东某电缆有限公司业务员的方便条件,策划实施诈骗该单位变压器。李某以虚假身份虚构单位“胜利油田鑫龙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私刻的
公章,与苟某签订了6台变压器的购销合同。之后,3人将6台变压器卖给了利津县刘某,获赃款18.6万元,苟某分得赃款6.6万元。案发后,苟某思想斗争非常激烈,后在亲属的规劝下,终于下定决心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在签订变压器购销合同时,以虚假身份和虚构单位,使用私刻公章,骗取6台变压器,价值19.8万元,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惩处。苟某在案发后,主动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已将违法所得人民币6.6万元退交,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苟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徐波尚学三宋成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