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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拖死女童)代理律师:重审付中涛希望渺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9:37 东北新闻网

  焦点:付中涛案一审量刑、重审

  发言人:付中涛代理律师、旁观律师、法律专家、被告家属等

  代理律师:定“间接故意杀人罪”特别严重

  对于付中涛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一事,付中涛的辩护律师李云东说:“现在不想再谈这个案子了”。他认为将付中涛定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特别严重。李云东说,昨天早上,付中涛的父亲跟他提起要上诉的问题。但李云东悲观地认为,上诉重审的希望渺茫。

  被告家属:对判决结果提出质疑

  昨日,付中涛的父亲说:“我对付中涛的判决结果有看法。首先,案件审理的焦点应该是付中涛在逃逸过程中是否知道车底下有人。但出事后考虑车底下有人并不是人们的通常想法,不符合思维逻辑。再者,公安机关审讯材料中明确提出了我女儿付立娟知道车底下有人的证词,付立娟不能理解。我认为,付中涛只犯有交通肇事罪,不应该属于故意杀人,因为他与死者不认识,不存在主观故意。”

  法院:10日内按程序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该上诉理由能否得到省高法的认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对此进行二次审理,已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介绍,在付中涛的案件没有进行二审前,有关办案人员不会在法庭以外对此案发表任何看法。法院方面表示,尊重付中涛本人的上诉请求,一切按程序办理。

  旁观律师:付中涛必死无疑

  吉林圣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胜说,作为旁观者,他认为“付必死无疑”,定性为“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准确。他说,从刑法的角度来讲,公安机关的原始讯问资料非常关键,付中涛放任的客观行为已反映出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活动,造成的后果直接导致了小女孩死亡;这一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激起民愤极大,从法律量刑的依据来看,可以从重、从快、从严。(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1

  法律专家:可用佐证证明

  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洁教授说,在案件中,付中涛开始时承认自己知道车下有人,后来又在法庭上突然翻供,对于其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应该利用佐证进行证明。

  李洁称,交通肇事属于一种过失行为,但是一旦当事人有放任他人死亡的行为,则转化为“间接故意杀人罪”。如果付中涛在事件中知道有人被拖在车下,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依然逃跑,就属于放任他人死亡的行为。

  社会学家:媒体报道应理性客观

  长春市政协委员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付诚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车祸引起了大众的强烈关注,最终导致了它已不再是一件单纯的车祸,而成为一起社会性公共事件。

  付诚说,在事件刚刚开始的时候,媒体和社会舆论迅速口诛笔伐,这其中有两大关键词“林肯车”、“10岁女孩”——“强势”和“弱势”,这两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再次凸现出来,而一个“拖死”又增强了现场血淋淋的恐怖感,高压的舆论环境已经形成。再加上媒体在对“弱势”的受害者一方进行了大量煽情的工作,“这个环节上,我认为媒体应该更多一些理性和客观的态度。”付诚说。

  就此,付诚认为,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越是应该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审理。“公共事件的结果,往往会成为铁案,并对之后的社会发展、舆论心态产生巨大的影响。”付诚说,“我相信法院的审理应该是公正客观的。”(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

  2

  网络评论:罪有应得还是矫枉过正

  网友高速公路[xici]:付中涛该不该死,关键在于他撞倒小女孩后,他是在不知道小女孩在车底的情况下继续往前开呢,还是在知道肖金萍在车底的情况下继续逃逸。如果是前者,他当然罪不致死。如果说林肯车的底盘上挂着一个塑料袋他不知道,我相信!但是,是一个人,我不相信他不知道。

  网友李子[lqzho@sohu] :我不赞成判死刑,最起码他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像杀人犯,故意杀人。

  通过媒体的连续报道,所有的口诛笔伐一并被转移给法院。而付中涛案无论如何判决,都会引发社会和法律界的争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付中涛的行为终止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但法律并不会因为这个事实而对付中涛草率处之,因为法律同样会保护他的生命权。

  聚焦2

  焦点:原告要求索赔、被告请求上诉

  发言人:付中涛家属、肖金萍家属

  付家

  正在为付中涛上诉作准备

  记者获悉,付家正在为付中涛的上诉作准备。但由于他本人的身体和家庭原因,上诉事宜全部由付中涛的舅舅办理。并继续委托付中涛案件的一审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付中涛的妹妹介绍,虽然我们家很穷,但我家仍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我们觉得心里没底,希望太渺茫了,几乎所有人都敌视我们。”

  砸了骨头渣子也赔不起14万余元

  对待付中涛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问题,其父亲付万林只是无奈地摇着头。他说:“我的妻子有病,家里全靠贷款生活。直到今年为止,我还欠银行1万多元钱。民事赔偿共有14万余元,我这一辈子也挣不了这么多钱,砸了骨头渣子也拿不出来啊。”(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

  3

  付中涛智力轻微障碍

  当说起付中涛时,付万林失望地说:“自从付中涛离婚后,我和他几乎断绝了父子关系,我几年来都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么工作。但付中涛的胆子很小,遇到事情就没了主意。这主要因为付中涛在7岁时发生过车祸,头部缝合了40多针。后来当地医生也证明了付中涛的智力出现了轻微障碍。也正是这个原因,我和媳妇俩才向政府申请了2胎指标,生下了他的双胞胎妹妹。家乡很多人都能证明此事,付中涛的脑袋上还可以看见缝合的伤口。受伤后,他就落下了一个毛病,一遇到事就会‘懵’。可付中涛出事儿后,我脑袋里也一片空白,并没有及时把此事告诉律师。”

  肖家

  多少赔偿也挽不回孩子生命

  昨日,记者再次与死者亲属取得联系。肖金萍的三伯说,在没有得到赔偿前,小女孩的尸体不会火化。肖家提出的14.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法庭曾予以庭外调解。付家目前筹集的赔偿金仅有几万元,肖云成曾当场表示“少一分钱都不干”,“只能多,不能少”。他说,自从女儿死后,她的疯妻病得日趋严重,天天找孩子,找不到就拿着刀到处砍人。肖云成的亲属认为,多少钱也换不回小金萍的生命,如果付家还在此事上计较,太不尽人情了。但付家没有能力赔偿一事,也让肖家很闹心,他们决定另行到法院起诉车主的连带赔偿责任。(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

  4

  聚焦3

  焦点:肇事林肯车情况、连带责任追究

  发言人:长春市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刘跃春

  肇事林肯车的情况仍在调查中

  在林肯轿车拖住10岁女孩致死案中,肇事的林肯轿车情况同样不光彩,该车不仅是套牌车,行车证也是伪造的,并且先后6次转手,到现在仍未能找到第一次将车卖出者,该车的情况为整个案件的调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据长春市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刘跃春介绍,该车暂被交警扣留,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林肯车转手6次 连带责任该追究谁

  在此案中,受害方肖家欲起诉车主的连带责任,可该车曾6次被转手,多以“无登记”的车顶现金形式交易,那么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连带责任?

  长春市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刘跃春介绍,一般情况下,交警对交通肇事的处理,追究的连带责任人应该是该车的受益人(即经过合法手续后,该车最后的拥有者)。此车曾几次转手,长春市交警部门曾三次到哈尔滨调查,未能找到第一位将车卖出的人管彬,而林肯轿车的最后一位经手人倪东涛曾向警方称,未与卖给他车的人签订协议,所以该车的最初来源,该车的受益人应是谁,要继续调查才能确定。现在案件由法院审理,是对转手6次林肯车的哪一位经手人追究责任,还是对所有经手人追究责任,完全要由法院来决定,交警方面只是负责协助调查。记者梁音马天牧 康凯 俞栋 红波( 新华网) [编辑: 龙秋秀]

  5(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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