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弊被开除 法院判学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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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0:12 生活报 | ||||||||
河南省首例因考试作弊引发的受教育权诉讼3日开庭审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大学对原告大学生董某作出的“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原告董某现年23岁,原是郑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2001级的一名学生。2003年3月2日,读大二的董某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补考时,因家境贫穷担心交不起补考费用,再加上当天鼻炎发作,让同学张某代考,被监考老师发现。郑州大学于2003年4月4日对董某和替
2003年12月3日,董某把母校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或变更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