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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将民工改称合同工以保护其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0:49 南方都市报

  2005全国两会·焦点纵深

  在这次全国两会上,农民工流向多元化是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关注的一个热点。不少人认为,出现农民工流向较大转移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工的待遇太低。这既包括物质待遇,也包括政策和精神文化待遇方面的歧视,代表委员呼吁从多个方面加强和改善农民工的待遇,包括对“农民工”这一称谓的改变。

  本报讯 民工,民工……这一耳熟能详的称谓,在全国政协委员厉有为眼里看来,改称为“新型合同制工人”可能更为贴切,简称为“合同工”。在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厉有为提出的这一建议备受关注。

  厉有为说,农民进城做工,已经成为时代大潮流,成为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并行的社会发展大趋势。目前,全国已有1亿多农民进城做工,据专家估计,算上这些劳务工的家属子女,约有1.4亿人在城里,而且还有几亿人口需要实现由农村到城市(镇)的转移。

  “这么一个大的潮流、大的趋势和大的群体,却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被城市边缘化的群体、合法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的群体。”

  厉有为提出,首先应该改变农民工的这一称谓。因为这“不仅仅是个称谓问题,而是深层次的体制障碍问题。”按照他的建议,把农民工的称谓改为“新型合同制工人”,简称为“合同工”。

  “农民工称谓的内涵不难理解,还是把他们界定为农民,而没有界定为工人。”厉有为对这一提议的解释是,农民只能代表他们过去的身份,甚至连过去的身份也不能代表。他举例说,如在农村中学毕业后就到城里做工,他们根本不具备农民身份,只能说他们的家庭在农村,这在农民工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以他们从事的职业来称谓他们,是比较科学的。农民进城做工,依靠工资收入维持生计,在做工期间就是工人,就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依法享受产业工人的应有待遇。

  赞 把农民工变成新市民

  厉有为的建议引发了不少代表委员的关注。一部分人认为,新称谓更科学,更符合农民工的身份,也有利于减少对农民工的歧视。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接受采访时称,农民工应该成为“新市民”。改变称呼,不仅是对农民工的一种尊重,也向各界表明他们应该享有市民的同等待遇。

  建设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顾文选认为,农民工这一称谓不准确之处还在于,很多外来工是来自中小城镇,并非农民。

  也有委员对民工究竟改称为何种称谓感兴趣。来自香港的霍震霆委员就表示,珠三角经济的繁荣与大批外来工密不可分。不少民工甚至长期生活在此,经过20年的发展,他们的下一代也在这里出生、成长、接受教育,在努力融入当地文化。所以,事实上已经成为“下一代广东人”。

  弹 待遇比称呼更实惠

  但是,也有代表委员提出了不同意见。袁立本委员就表示,农民工待遇有实质提升才是关键。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劳动力,应该在工资水平、子女读书等方面,与城镇市民享受同等待遇。一方面,城市要改变歧视农民工的观念和政策,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现在部分农民工劳动与知识素养不足,需要通过学习进步不断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区颖刚也认为,农民工只是一个时代的反映——确实是农民来城市打工。所以,考虑农民工的地位和城镇待遇等问题,没必要在称呼上多花工夫,而应该解决他们最迫切的问题,即“不要拖欠农民工工资”、子女有受教育的机会以及适当加薪等。记者采访的几位人大代表认同上述两位委员的意见。

  本地视点“新客家人”说法有人情味

  “他们付出了离乡别井的代价,收入带来的满足感却越来越低,还要因不被尊重憋着一肚子气。”广东青年干部学院青年学系主任、教授谭建光引用近年来该院对外来青工做的调查,描述了外来工在广东现在的境遇。

  在谭建光看来,广东现在出现“缺工”的状况,外来工的低收入是最主要的原因。根据他们所做的调查,近年来广东公务员的收入有增加,但是私营、外资企业对外来工的工资一直没有太大提高。上世纪90年代的外来工月薪为四五千元,而15年后,也不过六七千元,比较来说,收入给他们带来的满足感越来越低。而事实上劳动力收入无法提高的广东企业自身规模和实力不高,对于这种科技含量不高、资本不雄厚的企业来说,提高工资意味着增加成本,很难实现给打工者收入的“水涨船高”,这些都不是政策能解决的问题。

  其次就是劳动权益的问题,现有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对于各种劳动政策贯彻不到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之所以广东的外来工流失率如此大,很关键的一条是珠三角的老板也好,本地居民也好,不把民工当人看,伤了他们的心。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曾经做过这方面的调查,不少外来青工反映他们在广东打工其实心里憋着一肚子气,因为他们在这里遭遇到眼神的冷漠、随意的支配、不尊重的态度。到现在,不少外来工的老家在工资收入方面已与广东缩小距离,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他们当然走向其他地方。

  谭建光提出,对于广东来说,和当年美国面临的“移民文化的融合”问题类似,在国家户籍制度不改变的前提下,应该让外来工不要总感到自己是外人。广东汕头曾将外来务工者称为“来汕青年”,广东也曾提出“新客家人”的说法,这些在称呼上消除歧视的做法有人情味儿,广东民众不应该把外来工当成是工具,最关键要让他们感受到关心和尊重,才能逐渐改善缺工的状况。

  农民工权益应立法

  相对于改变农民工的称呼,对于从政策和立法角度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关注更多。不少代表委员提交了相关议案提案。而本届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也透露,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经过了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已经提出了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的建议。

  四川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纪尽善教授提交了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的议案。纪尽善说,现行《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国有企业固定职工的基本法,它很不适用庞大的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因此,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非常必要。

  致公党中央委员会也提出“关于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希望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致公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鸿鸣委员表示,目前可以采取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分别立法的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互助法、公积金法、社会保障监督法为基本内容的体系完整的社会保障法规群体。”

  珠三角缺工年增10%

  本报讯 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是否短缺?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富源集团总裁缪寿良无疑是具有发言权的一个人。在2004年“胡润百富榜”排名第57名的他,合作合资企业多达上百个,员工多达三四万之众,遍布珠三角地区。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缪寿良坦率地说:“企业人手现在还是比较短缺,这是一个大趋势,大家都会缺劳务工。”据其介绍,在从他自己参与合作或合资的上百家企业里,缺工现象从前年开始出现,而且还是一年比一年严重,“缺员每年以10%递增”。

  分析原因,缪寿良认为,一是中国内地经济快速发展,在内地城市一个月也可以挣五六百元,很多农民工根本不用出远门打工,这使得劳务工的就业范围不再集中,而趋比较分散;二是珠三角地区企业发展和演变,使得这些企业在产业升级的同时,对劳务工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这突显出对劳动技工的短缺。

  “民工荒”会持续多久?缪寿良的回答是:应该会有三至五年时间。今后,企业之间的竞争只能越来越激烈,在竞争中降低成本,使利润空间上升,最后达到吸引劳务工。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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