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今言:“死账”该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1:51 沈阳今报 | ||||||||
小石潭 背景事件 3月5日今报报道,的哥小裴与歹徒拼死搏斗,结果与歹徒同住一病房。4日下午,歹徒离开重症监护室被送往监狱城医院治疗。歹徒离开了,但留下了9600元的医药费账单。这笔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医院的大门因此为“虚设”:无论是见义勇为的英雄,还是人见人恨的受伤歹徒,医院都要让他们进门,并给他们尽可能的医疗服务。 然而,很多伤者在送来时就没有家属,医院治好后就留下了“死账”无人理会。医院要运转,医生要生存,每年几万、几十万元的“死账”,医院很难承受,有些医院只好在“救死扶伤”的职责上打折扣,让人叹息不已。 五院领导说,“现在消费者都在要求消费维权,我们医疗机构也需要维权。”这话不错,从年初到现在,他们在这方面的“死账”已经达到16万元,你让医院怎么“活”下去?为医院“救死扶伤”,这也该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了,否则闹得医院关门,对谁都没有好处。 对待医院的“死账”问题,我们不妨确立“部门受益部门垫付”的原则,既保障受伤者及时得到救治,也使实施救治的医院资金不落空。 歹徒被救治,负有抓捕责任的警方先行垫付;流浪乞讨人员被救治,负有救助责任的救助站和民政部门先行垫付;见义勇为英雄被救治,政府部门(见义勇为基金会)先行垫付。部门垫付不是就要部门支付,而是因为部门有讨要医药费的便利,即使讨要不到也能依据公共财政救援渠道得到相应的补贴。 以眼前这档事为例,歹徒被救治,警方是将其转往监狱城医院治疗,那么在五院的医疗费就该“随转”,由警方垫付这笔医疗费,或者由监狱城医院垫付,这些部门再依照相关规定去落实这款项———“救死扶伤”的医院不该维护了职业操守再赔钱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