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受贿被法院判刑1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4:39 新民晚报 | ||||||||
北体大一教师“吐出”赃款2万元 本报讯北京消息:北京体育大学教师李春雷在招生时收受贿赂2万元,被海淀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昨天记者获悉,他因退赃而获得轻判,被海淀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拥有博士学位的李春雷在北京体育大学任教。2001年8月,李春雷利用学校委派自己去河北省招生的机会,以帮助考生小吴录取为名,在石家庄市国际大厦酒店收受了小吴父母2万元。2003年11月7日,李春雷将赃款2万元及利息人民币900元交到了纪委。Aā??渀t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