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林祥:粮食保护性收购政策短期内不会改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6:31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3月6日讯 今天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就“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第一场记者招待会。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洪绂曾,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段应碧,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何林祥参加此次记者招待会。 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过去我国一直实施粮食粮价保护性收购,但是去年以来,我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何林祥回答,从1998年以来,我们国家一直在粮食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采取对生产和流通保护的政策。这其中包括对粮食的收购资金,由政策性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保证供应,这在世界上也是很有特色的。 何林祥说,这个重要的决策从体制上不仅根本解决了给农民长期“打白条子”的问题,同时对于稳定粮食的市场价格、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很重要的保证作用。我认为,这个政策还是应该充分加以肯定的。您刚才提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在粮食市场,我们去年宣布全面放开以后,从我国粮食安全的战略来考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这样一个格局,在一个短的时间内不会发生改变,农业发展银行在这方面职能也不应该弱化。 随着市场放开,企业经营方式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国家对粮食购销的金融政策应该做怎样的调整,何林祥认为主要因该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对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根据企业的情况,对政策性的资金和企业自主经营性的资金在政策上应该加以区分。对中央和地方的储备,以及按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这样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定的政策,农业发展银行还是要保证供应,财政也要给予企业必要的补贴。对企业按照市场价格自主经营这部分贷款,要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来择优掌握贷款发放。也就是不采取收购资金包起来的办法。 ——第二,适当扩大农业发展银行这种政策性银行对粮食产业的贷款范围。在原来只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基础上,对粮食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还有其他的粮食企业,包括民营的,具备条件的,都要给予积极支持。 ——另外,对粮食企业的贷款,应该逐步改变主要依靠农业发展银行这个政策性银行供应资金这样的单一的局面。支持有关行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进入粮食流通领域,来开展适度竞争,并且主动改进金融服务。 (前方报道组 唐维红 赵颖 文松辉 梁彩恒 吴冠兰人民大会堂报道)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