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名义遭盗用李敖告全体“立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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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0:0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台湾“立法院”4日通过反“反分裂法”的决议文,并以全体“委员”的名义通过。而未参加决议的李敖,认为自己名义遭到他人冒用,决定对224名“立法院”的其他“立委”提出告诉,向每个人求偿新台币一元。 李敖强调,现在的“立法院”几乎被几个主要政党所操控,自己决定站出来,是希望不属于任何政党的他,权益也能获得重视。有“立委”得知自己成了被告,随即向李敖表达
作者:林佳慧 (来源:华夏时报) | ||||||||